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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声发射检测仪器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0 信息来源: 本站

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宁东分院关于《危险化学品立式金属储罐声发射检测验证》课题项目)现就声发射检测仪器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对外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项目采购内容

声发射检测验证现场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立式金属储罐容积1000m³至20000m³,需要租赁三套声发射检测仪器(包含:探头、数据传输线)。租赁期限:2~3个月,租赁费用合同签订后仪器设备到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合同届满后依照我院财务制度要求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二)声发射检验仪器的管理要求:

1.声发射检验仪器的管理将纳入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2.租用期间,声发射检验仪器由本单位全权支配,通过专业人员维护、调试,并完成实验验证工作。

3.租用期间,声发射检验仪器不与其他单位共同租赁或共同用于资质认定。    

4.租用期间,本单位将按相关规程,完成声发射检验仪器检定(校准)、期间核查等质量管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我方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声发射检测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8.提供报价函。

9.以上投标资料需全部加盖公章,密封好在规定时间交到我院。

三、获取投标文件模板

报名单位接到《宁夏特检院声发射仪器设备租赁项目询价邀请函》,按照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和投标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文件报送时间:

时间:2023年04月26日16:20之前交于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测院(宁东分院)304办公室

五、评标方式

评标规则为:企业信用×30%+技术条件(包含:资质、业绩、检测容积范围)×40%+报价×30%=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单位为中标单位,我院依据本院财务制度要求与其签订租赁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维桐        电话:15008602003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长城路与新隆路交叉路口向北50米。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投标文件模板。

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下载:租赁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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