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综合检验站燃气热水锅炉低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2 信息来源: 本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综合检验站燃气热水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元):125000元
最高限价(元):125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1 | 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综合检验站燃气热水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 1项 | 1台0.7MW燃气热水锅炉低氮改造 | 125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0-12至 2020-10-16,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A座107室(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193号)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0-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A座107室(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193号)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0-19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B座四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19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10-12至2020-10-16)。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接受进口设备。
2、报名时须递交加盖公章单位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保持通讯方式畅通。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193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亚娟
电话:1980958778
通知公告